1、理解警用GIS
2、警用 GIS的应用
2.1 警用基础数据的管理
2.1.1实有人口管理
2.1.2视频监控管理
2.1.3设施管理
2.1.4重点场所管理
2.2警务指挥调度应用
2.2.1指挥中心接处警
2.2.2 GPS车辆监控
2.2.3应急预案
2.2.4救援路线分析
2.2.5交通流量控制
2.2.6移动警用 GIS
2.3 辅助决策分析
2.3.1人口分布分析
2.3.2警情分析
2.3.3遥感影像应用
2.3.4最优路径选择分析
2.3.5三维分析
2.3.6飞行任务管理
2.3.7更全面的 SOA支持
3 警用 GIS解决方案
3.1 警用 GIS系统总体构架
3.1.1系统构架图
3.1.2软件平台体系构架
3.2 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
3.2.1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分类
3.2.2基础地理数据库建库内容
3.2.3警用地理数据库采集内容
3.3 警用 GIS系统功能
3.3.1警用 GIS基础平台
3.3.2警用 GIS专业应用系统
3.3.3警用 GIS与其他系统之间的接口和关联技术
4、软硬件配置
4.1 软件配置
4.1.1系统软件
4.1.2数据库、中间件和系统开发软件
一、基础数据
主要是通过网格员对辖区范围内的人、地、事、物、组织五大要素进行全面的信息采集管理,收集地理位置、小区楼栋、房屋、单位门店、人口信息、民政救济、党建纪检、工会工作、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综治信访、乡镇特色、志愿者服务、市场商铺、安全生产、特殊人群、治安信息和消防安全等信息。
二、统计分析平台
主要是对于基础数据中的各类数据信息进行智能化汇总和分析,制成数字和图形报表,用柱状图和饼状图来显示一目了然、突出重点、全盘分析。
三、考核评比平台
主要是上级对下一级事件办理时限或者绩效的一个考核管理,系统可以自动对各级组织机构进行排名。
考核内容主要针对办理事件的时限、民情日记的篇数和质量等指标进行考核,对于办事超时,拖拉的部门进行扣分管理。
考核是系统的重要内容,是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详细的制定。形成事事有考核,人人有考核,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四、地理信息平台
电子地理信息平台支持在二维地图和卫星地图上进行区、街道、社区、小区等信息的标注。支持在三维地图上进行区、街道、社区、小区、楼栋、房屋等信息的标注以及可以自动和数据库的人口等基础数据进行挂接,能够显示所有楼栋,每个楼栋里的每一户房屋,以及户主和家庭成员的信息。
三维地图显示方面:我们结合目前流程的数字城市模型技术,展现城市风貌,区域划分。
地图信息平台能够显示某个小区下的所有楼栋,每个楼栋里的每一户房屋,每一户房屋里户主和家庭成员的信息。
五、GPS定位平台
网格员定位的功能可以实现对手持手机终端的网格员的实时位置的监控,指挥中心登录到系统以后选择相应的组织机构,可以在相应机构级别下将相应人员的位置给显示出来。
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有一个很著名的“二、三、四”,即“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模式”。“两级政府”的提法是确立区级机关的主管政府地位,强调两级政府,也就是强调区级政府在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独立地位,意味着具体的管理事务、管理权限,以及财政资源由市级政府向区级政府流动。“三级管理”强调街道党政机关在管理本地区事务的重要地位。虽然街道办事处在法律上不具备一级政府的地位,但是强调街道机关的管理职能和地位,意味着街道承担更加明确的协调和管理的职能,包括通过“会签”权,提升街道政府引向行政管理在区内派出机构的影响能力。“四级网络”强调居民区层次在社会管理中基础性单位的地位,通过居民区各类组织,建立起维系社会管理和稳定的网络体系。“二、三、四”模式的实质体现了上海模式的精髓,即强调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调控,区、街道和居民区三个层次上的组织体系成为确保社会管理的组织架构。在总的发展方向上,强调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
在快速变化的城市社会面前,“二、三、四”模式,沿用了传统的行政控制策略,即试图用行政力量来整合和调控城市社会。随着市场化变革越来越深化,这种行政主导和控制模式面临越来越多的难题。这些问题表现在一些最直观的现象之上。例如,在“二、三、四”体制下,街道是三级管理中的重心,通过行政化整合的机制,对辖区进行社会管理。这种行政强化的逻辑在理论上可以成立,但是实际运作中却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街道所能够掌握的治理资源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一方面,街道对各类条线部门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虽然街道在名义上是这个层次的协调和领导机构,但实际上却无法真正主导条线部门的行政行为。在工作评估方面,反而是区行政主管部门来考核街道。因此,很多具体工作的落实,难缠的事务最后都落到了街道身上。例如街道的综合治理工作,由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接,涉及多个上级部门。任何一个区级部门,都可以随时向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安排工作任务。各种任务不断下达,但是人员、经费和政策都没有相应配套。另外,街道行政部门沿用的行政化控制手段,无法将辖区内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例如各种社会组织、单位和企业的资源整合起来,为其所用。街道有事无权无资源,单打独斗,不堪重负,影响了街道管理的实际绩效。
由于街道负担过重,资源匮乏,自然将相当多的行政工作往下转移到居委会的身上。居民区层次承担过多的行政负担,从反恐到计划生育,从统战到公共安全,一切事务进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区党支部的人员素质、机构设置和工作机制,都无法适应来之上面千条线的工作。其次,居民区内辖区事务相对单一,治理范围受限,无法履行城市社会管理的重任。最后,由于居委会在法律上属于群众自治性组织,承担如此多的行政职能,必然遭人诟病。居委会过多承担国家控制的成本,又影响了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感,甚至有的地方业主不欢迎居委会设在本社区。
“二、三、四”模式下的城市社会管理存在着很大的难题。街道一级行政资源有限,无法在街道的范围内实施有效的社会管理。而居民区层次上又过多地承接了上面流下来的行政职能,群众自治组织地位的异化造成了居委会的运转不良和认同危机。在此情况下,社区管理的“网格”化试图寻找一个街居之间的新单元。最为常见的作法就是在街道和居民区之间,人为地划出若干个网格,在这些小单元中注入被条线分割的行政资源。另外,改革的设计者希望在管理网格中,通过各种手段,整合行政体制外的各种治理资源,例如单位、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与市场的资源。在这一改革的逻辑中,网格中的行政体制内资源得到合理整合(解决条块矛盾),体制外的社会与市场资源也得到有效利用,各种管理信息互通,这些都有助于解决目前街居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当然,逻辑上虽然如此,但是一旦付诸操作,就会碰到许许多多实际性的问题。